2025年5月25日 11:00修改
例句
1.目前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越来越多。
2.两国建交有利于双方的经贸发展。
1. 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谈判,达成协议,以联合公报或换文等形式公布,并互派外交代表后,外交关系即正式建立。
引
1. 中美建交,邓小平同志访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奇异的书简·船长》
柯岩
拼音:jiàn jiāo
词性:动词
解释:指国家之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互相承认并设立使领馆等外交机构。
例句:中国与这个国家于1971年正式建交,从此两国关系日益密切。
近义词:缔交
反义词:断交
建交是指两个主权国家通过正式的外交程序,相互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的过程。建交通常包括交换外交使节、设立大使馆或领事馆,并达成协议以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建交标志着两国愿意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正式交往。
建交(建立外交关系)在国际关系中具有以下几个关键重要性:
促进双边合作:建交为两国正式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维护国家利益:通过外交渠道,国家可以更好地表达诉求、协商分歧并保护自身权益。
提升国际地位:建交意味着国际社会的承认,有助于增强国家的合法性和影响力。
解决争端:外交关系为和平解决冲突提供了机制,减少军事对抗风险。
推动经贸往来:建交通常会伴随贸易、投资等经济合作的制度化安排。
如果没有外交关系,国家间互动将缺乏正式框架,可能导致误解升级或合作机会丧失。
建交的主要流程和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初步接触与表达意愿:两国通过外交渠道进行非正式或正式接触,表达建立外交关系的意愿。
磋商与谈判:双方就建交的具体条件、协议内容进行谈判,包括外交关系级别、互设使领馆等细节。
签署建交公报或协议: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建交公报或正式协议,明确建交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互相承认:双方正式承认对方为主权国家,并同意建立外交关系。
互派外交代表:两国互派大使或其他级别的外交代表,通常由大使馆或领事馆负责具体事务。
正式宣布建交:两国通过官方渠道(如外交部声明或联合公报)正式宣布建立外交关系。
后续合作:建交后,两国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逐步展开合作,巩固双边关系。
具体步骤可能因国家间的特殊情况有所不同,但以上是常见的流程框架。
建交后两国通常会签署一系列协议以促进双边关系的发展,常见的协议包括:
外交关系协议:确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互设大使馆或领事馆。
经贸合作协议: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
文化教育交流协议:推动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领事协议:规定双方公民在对方国家的领事保护与签证便利等事宜。
交通与航空协议:便利两国之间的航空、海运或陆路交通。
科技合作协议:促进科技研发、技术转让和联合项目合作。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减少企业或个人在两国间的重复纳税负担。
引渡与司法协助协议:加强打击犯罪和司法合作。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协议:在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
卫生与医疗合作协议:包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技术交流。
具体签署的协议会根据两国的需求和合作重点有所不同。
建交(建立外交关系)对国家经济和政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地位提升:建交意味着两国相互承认主权,增强国家的国际合法性和话语权。
合作与联盟:有助于建立政治互信,推动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协作,甚至可能形成战略伙伴关系。
减少冲突风险:正式外交关系可降低军事对抗或经济制裁的可能性,促进地区稳定。
贸易增长:建交通常伴随经贸协定的签署,降低关税壁垒,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
技术合作:推动科技、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交流,吸引外资和技术转移。
金融与援助:可能获得国际贷款、发展援助或加入多边经济组织(如WTO)。
若建交国政治不稳定,可能带来经济风险(如债务违约)。
过度依赖某一建交国可能导致外交政策受制。
总体而言,建交是双赢的,但具体效果取决于两国关系的发展和政策协调。
历史上著名的建交案例包括:
中美建交(1979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结束了长期的对立状态。
德法和解(1951年):德国和法国通过《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实现和解,为欧盟的成立奠定基础。
埃及与以色列建交(1979年):通过《戴维营协议》,埃及成为第一个与以色列建交的阿拉伯国家。
中国与苏联建交(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成为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国家。
朝韩首脑会晤(2000年):朝鲜领导人金正日与韩国总统金大中首次会晤,推动双边关系改善。
这些案例在改变国际关系格局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建交和外交承认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外交概念:
外交承认是指一个国家正式承认另一个国家或政府的存在及其合法性。这是一种单方面的政治行为,表示承认国愿意与被承认国建立正式关系。
建交则是在外交承认的基础上,两个国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这通常包括互设大使馆、互派外交使节等具体措施。
简而言之,外交承认是建交的前提,但外交承认不一定导致立即建交。一个国家可以承认另一个国家但不立即与之建交,而建交必然意味着双方已相互承认。
建交后,两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持和发展双边关系:
高层互访与外交对话:定期举行领导人会晤、外长级会议等,加强政治互信,推动战略沟通。
经济合作:深化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或经济合作协议。
文化交流:促进教育、科技、旅游、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增进民间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
安全与军事合作:在反恐、维和、军事演习等方面加强协作,增强互信。
多边合作:在联合国、G20等国际组织中协调立场,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人文社会合作:推动医疗、环保、减贫等领域的合作,提升民众福祉。
争端协商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妥善处理分歧,避免关系恶化。
通过这些方式,两国可以巩固外交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建交(建立外交关系)在国际法中具有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国际习惯法,主权国家有权选择与其他国家建立或断绝外交关系,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国际承认的象征:建交通常意味着两国相互承认对方的主权和国家地位,是国际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
外交关系的法律框架:建交后,两国需遵循国际法准则,如互派使节、外交特权与豁免等,这些规则主要由《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
促进国际合作:建交为双边或多边合作(如经贸、文化、安全等)提供了正式渠道,同时也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础之一。
非强制性:国际法不强制国家必须建交,建交与否取决于各国的外交政策和利益考量。
简而言之,建交是国际法认可的主权国家行为,既是国家间正式交往的起点,也是国际关系稳定的重要机制。
建交(外交关系的建立)的未来发展趋势可能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向:
多边主义与区域合作增强:随着全球化深化,国家间更倾向于通过多边平台(如联合国、G20等)和区域组织(如东盟、非盟等)加强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安全等全球性挑战。
经济外交优先:经贸关系将成为建交的核心驱动力,尤其是数字经济、绿色能源、供应链安全等领域的合作。自由贸易协定(FTA)和双边投资条约(BIT)的谈判可能增多。
科技与数字外交兴起:人工智能、5G、量子技术等领域的竞争与协作将影响外交关系,数据治理和网络安全成为建交谈判的重要内容。
非传统安全合作加强:反恐、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如疫情应对)等议题在外交中的比重上升,推动国家间建立更灵活的合作机制。
新兴国家影响力提升:发展中国家(如金砖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增强,可能推动建交模式向更平等、多元的方向发展。
公共外交与人文交流:通过教育、文化、旅游等民间纽带巩固外交关系,减少政治波动对建交的冲击。
灵活性与临时性安排:部分国家可能采用“议题联盟”或临时伙伴关系,针对特定问题快速建交或调整外交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地缘政治紧张(如大国竞争)可能使部分建交进程复杂化,但整体趋势仍倾向于务实合作。